深人社规〔201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规定,以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4日